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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就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法》实施以来首次质询
[发布方:昆明市官渡区人大]      [发布时间:2018-03-21 10:22:48]


3月2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期间,针对官渡区空气环境质量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由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质询案》。区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监督法》《组织法》和《代表法》关于人大及其党委会开展质询的相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区住建局履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问题首次开展质询。区住建局班子全体成员到会接受质询,区政府汪洪忠、储云川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城改局全体班子成员,区环保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交运局、区经贸投促局、市国土资源官渡分局、区国投公司、交警一、五、八、十大队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分管副主任,部分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邀请部份公民到会旁听。

质询会上,由质询案领衔人代亮代表23名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宣读了质询案,区住建局局长李航对质询案进行了答复,7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答复情况,对区住建局履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职责情况、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落实上级制度措施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质问和追问。根据应询情况,23名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合议。到会的21名组成人员对答复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6票,不满意15票,并现场进行公布。针对测评结果,区住建局局长李航代表班子作了表态发言。

随后,区人大常委会刘利升主任就切实抓好官渡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官渡区空气质量问题,按照市委、区委确保昆明市2018年空气质量在74个重点城市排名进入前10的刚性任务和今天质询的要求,尽快组织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立即组织实施;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要建立和完善部门、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环保、住建、交运、城管、城改、经贸投促、国土、国投公司、交警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区与区(县)之间、街道与街道之间的协调联动,防止出现监管死角。三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官渡区环境空气污染应急机制,提高我区空气污染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四是从制度上推进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监督考核评估体系,加大考核问责力度;要以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区住建局于会后分三个时间段进行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6月份、9月份分别听取区住建局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年底集中进行一次评议; 如果整改无明显效果,区人大常委会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此次质询将有力地推动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解决好因建筑工地杨尘治理不力造成的大气污染问题,确保2018年官渡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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