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岗位变动,经昆明市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审议,报2024年10月12日昆明市官渡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决定接受龙源同志辞去官渡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杨槐玉同志辞去官渡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官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